远安县总工会关于印发《2008年度工会工作委员会创优争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工会工作委员会: 《2008年度工会工作委员会创优争先考核办法》已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远安县总工会 2008年5月16日 2008年度工会工作委员会创优争先考核办法 为推动全县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2008年度工会工作委员会创优争先考核提出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县直各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 考核内容分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两项。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重点工作目标占70分,共性工作目标占30分,另设加分项目。凡未下达目标任务或下列有关考核内容未涉及的单位分别按所设项目分值计分。 (一)重点工作目标(70分,均应有资料或档案记载) 1、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以“创优质量、创高效益、创新技术、创低能耗”为主题(1)组织开展生产(工作)技能培训;(2)组织开展生产(工作)技能竞赛;(3)组织开展小改造、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4)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县直工会工作委员会在机关干部职工中组织一次思想大讨论活动(8分) (完成为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2、以扩大覆盖面、提高入会率为重点,加强工会组织建设。(1)大力发展农民工入会,完成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目标任务;(2)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3)100人以上非公企业全面推行工会主席“公推直选直管”改革;(4)建立健全企业工会主席权益保障机制和责任考评机制;(5)设立了企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监督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监督检查小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开展工作。(15分,第一项工作占4分,第三项工作占5分,其他各项占2分) (每项工作得完成为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3、加强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1)推行《〈湖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试行)办法》;(2)继续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的覆盖面,完成新增扩面企事业单位目标任务;(3)继续抓好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完成基层单位职工代表培训目标任务。(8分,第一项工作5分,第二及第三项工作2分) (第一项工作得到开展为满分,未开展不得分;第二、三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未达到100%的,每项扣1分;完成率在80%以下的不得分) 4、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1)着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化,完成签订集体合同并经劳动部门审核备案目标任务;(2)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完成企事业单位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目标任务;(3)大力推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协议制度,完成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协议目标任务。(4)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20分,每项占5分) (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率未达到100%的,每项扣2分;完成率在80%以下的不得分) 5、认真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8分,) (企业参与面达不到80%的,扣2分;达不到50%的不得分) 6、继续深入贯彻《县委关于加强非工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探讨基层工会经费由上一级工会集中管理的经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4分) (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出现违纪违法情形的不得分) 7、管好用好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7分) (出现财务违纪违法情形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二)共性目标(30分,均应有文字记载) 1、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1)工会工作委员会主席及成员按规定办法和程序任免;(2)企业工会主席按规定办法和程序配备;(3)乡镇、县直工会工作委员会和企事业工会配备兼职经审干部;(4)本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同级副职级配备。(14分,第(1)、(2)项各占4分;第(3)、(4)项各占3分) (未按要求落实的项目不得分) 2、建立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同级政府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并有会议纪要。(4分) (未召开联席会议的扣4分,召开会议但无会议纪要的扣2分) 3、本级及所属基层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责任事故时,按规定的时间向县总工会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3)分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责任事故、工会未发挥作用,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总工会报告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4、积极参与所属基层单位改革工作,未出现因工会发挥作用、职代会履行民主程序不规范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本级及所属单位发生群体性事件时,按规定时间向县总工会报告,并协助做好稳定工作;办理上级工会批转的信访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及时。(3分) (本级及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群体性事件、工会未发挥作用,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上县总工会报告的,或办理上级工会批转信访件和反馈处理结果不及时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5、加强工会经审和工会资产监管工作。经审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会资产管理有效,无流失现象。(2分) (未按要求落实,或造成工会资产流失的不得分) 6、加强工会信息采编、报送工作,每月采编、报送2条以上工会信息。(4分) (全年报送信息少于24篇的扣2分,县以上采用数少于6篇的扣2分,采用6篇以上的每超1篇加0.5分) (三)加分项目 下列内容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确定后可以加分,每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1、工会工作有重大创新,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开展和实施,影响面大,并被上级工会在有关会议上进行总结推广的。 2、调查研究及理论研究成果有重要价值,被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上人员作出批示、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良好效应的。 3、编报的重要信息引起市总、县委及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的。 4、其他可以给予加分的内容。 三、考核办法 县总工会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王继平任组长,副主席傅家柏、邓建华、罗国会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各工会工作委员会创优争先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对被考核单位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县总工会分组考核和综合审核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凡被考核单位应对照此考核办法、县总工会2008年工会工作要点和县总工会下达的有关工作目标要求,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总工会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 (二)分组考核。县总工会在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成考核组,对所有考核对象进行目标考核。 (三)综合评分。根据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和市总工会分组考核情况,由县总工会考评领导小组确定被考核单位综合审核评分。 四、考核等次及奖励 (一)考核等次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设全县工会工作创优争先“达标单位”、“先进单位”、“优秀单位”三个等次。 1、达标单位。综合审核评分在80分以上的,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后为年度“达标单位”。 2、先进单位。在达标单位中按60%的比例确定名额,由考评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审核评分高低排序,提出建议名单,提请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 3、优秀单位。在先进单位中按30%的比例确定名额,由考评领导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二)奖励 凡年度考核为“达标单位”、“先进单位”、“优秀单位”的单位,由县总工会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