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强化措施 推进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点击:
各位代表、同志们: 受第八届经审会委托,向大会报告经审工作,请予审议。 一、县总工会本级经费收支情况 县总工会第八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简称“县总经审会”),对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以来五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审计。委员们一致认为,县工会八大以来,全县各级工会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总十四大精神,围绕工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积极推行工会经费的财政代扣和国税代收,并以工会经费委托国税机关代收为契机,努力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和管理,使我县工会经费收缴率大幅提升并实现了工会经费稳步增长,为我县工运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物质保障。2002年10月至2007年8月,县总工会工会经费总收入6586799.79元,其中拨交经费收入4101751.57元,占总收入的62.27%;上级补助收入932140元,占总收入的14.15%;政府补助收入1188730.17元,占总收入的18.05%;事业收入158500元,占总收入的2.41%;其它收入205678.05元,占总收入的3.12%。五年来,总支出6557374.31元,其中上解工会经费1520957.70元,占总支出的23.19%;职工活动费473152.64元,占总支出的7.22%;工会业务费649218.90元,占总支出的9.9%;工会行政费1338777.47元,占总支出的20.42%;专项资金支出1120000元,占总支出的17.08%;补助下级支出617686.80元,占总支出的9.42%;事业支出138500元,占总支出的2.11%;其它支出699080.80元,占总支出的10.66%。经费滚存结余193425.48元。工会经费使用做到了统筹兼顾,支出合理,坚持了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体现了为工运事业服务,为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的宗旨。 县总经审会认为:县总工会本级2003年3月至2007年12月,经费收支情况是合法合规、切合实际的。工会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了党和国家的财经法纪、中国工会财务管理规定,既贯彻了“三服务”的宗旨,又保障了工会的重点工作,把有限的财力真正用到了刀刃上。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在企业全面改制,民营化的情况下,仍实现了工会经费收入的稳步增长,2006年,创下历史新高。县总工会第八届工会委员会注重民主理财,注重听取和采纳县总经审会的建议和意见,工会经费收管用及工会财务管理日益规范化。当前,工会经费拨交收入与过去比有较大增量,但工会经费收缴仍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和较大的压力,况且工会扶贫济困等费用支出额度逐年增加,县总经审会认为:县总工会乃至全县各级工会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县总工会要进一步加强本级工会经费的预算,压缩办公等费用开支,若要追加预算必须严格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控制;要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管理,激活并有效利用工会资产,不断提高工会资产的收益。 二、县总工会第八届经审会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上级经审会的大力指导和县总工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与时俱进,克难攻坚,围绕全局,真抓实干,认真履行审查监督的基本职责,努力提高经审工作水平,在依法维护工会的经济权益,增强工会的物质基础,促进工会各项经济活动依法遵章守纪,推动工会工作的蓬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宣传、督导,构建工会经审组织网络,夯实经审工作基础。五年来,我县在工会组织长足发展的进程中,各级工会也将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工会在巩固建设已有经审组织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基层工会经审组织的换届和新建工会组织单位的经审组织建设工作。基层工会组织在换届时,县总工会严格要求基层工会认真遵循《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条例》,选配好新一届经审工作班子。新建工会组织的单位在组建工会时,县总工会在提出要求的同时积极加以指导,确保经审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建立。经过努力,全县经审组织网络已经建立,为工会经审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目前,全县凡为一级经费留成的工会组织基本上都建立了工会经审组织,并按要求配备了经审干部。 (二)探索、借鉴,建立健全经审工作制度,推动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经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必须严格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但它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经审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因此,我们按照上级经审会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了《工会经费预决算审计制度》、《对下一级工会工会经费管理审计制度》、《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制度》及《工会经审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等制度,并在工作中积极进行了贯彻落实。目前,全县各级工会已初步建立了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体系的框架,经审工作已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离不开各级工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各级工会经审干部的艰苦努力和勤奋工作。在此,县总工会第八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各级工会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县广大工会经审干部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我县的工会经审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距上级工会的要求,还有一些不足和欠缺,主要是全县经审工作发展不平衡,非公企业经审组织建设薄弱,县总工会经审会分类指导力度不够,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三、今后五年全县工会经审组织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国家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时期,全县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总十四届四次执委会精神及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认真履行审查监督的基本职责,全面提高审查审计水平,努力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积极加强对工会资产管理的监督,在服务工会工作大局中发挥工会经审组织应有的作用。 (一)加强同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不断提高经审监督的力度和质量。工会经费委托国税代收以后,各级工会经费状况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为我们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也容易发生违规的现象,内部监督就显得更为重要。各级经审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将本级经费预算、决算纳入审查监督的范围,确保工会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预算执行合法合规,努力做到工会经费管理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要积极推动工会经费使用既要向重点工作、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倾斜,又要体现勤俭节约的原则。镇(处)、局工会,县属重点企业工会要逐步对本级工会实施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制度。 (二)努力推进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和国税代收后的计拨审计工作。目前,全县工会经费已经实行了财政划拨和国税代收,这是增加工会经费收入,增强工会经济实力的有效举措,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积极支持与协助。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和国税代收,使工会经费收缴方式发生了变化,但并没有改变工会经审组织对工会经费收缴的监督职责,而是拓宽了工会经审组织开展工作的领域。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积极配合税务稽查机构开展工会经费计拨以及清算工作,稽核经费基数是否准确,划拨是否到位,细化代收和计拨的相应手续和方法,促进税务代收工作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三)积极探索工会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促进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会经审监督包括对工会资产管理的监督。我县工会资产绝大多数是良性资产,没有多少负债和历史包袱,但是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管理。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推动和协助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工会资产账目,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努力促进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工会资产应有的效益。 (四)加强工会经审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经审监督能力。一是要努力提高工会经审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各级经审组织要组织广大经审干部认真学习《审计法》、《工会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积极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和注重经审效益上来,切实当好工会的经济“卫士”、“参谋”和“医生”并发挥好作用。二是要积极培养经审干部养成严谨细致、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工会经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经审干部要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要与时俱进,不断拓宽经审工作领域,提高经审工作质量,努力促进好工会财务的“收管用”,充分发挥“审帮促”的作用。三是要积极争取工会加强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工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离不开工会经费的可靠保障、离不开优良资产的大力支持,这就需要更好地发挥工会经审组织的审计监督作用,全县各级工会要按照全总、省总和宜昌县总的要求,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工会经审工作,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经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支持经审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要为经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要按照全总、省总和宜昌县总的规定,落实好经审专用经费,按开支范围和审批程序开支并接受同级工会的监督。要注重对经审干部的关心和培养,使他们在经审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工会经审工作事关全局,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起来,积极围绕县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精诚团结,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全县工会经审工作的新局面,为远安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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